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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2022年渝乌科技合作项目的申报指南的通

  为持续推进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与重庆市科技局、自治区科技厅签订的《对口援疆重庆市—乌鲁木齐市科技合作框架协议》,促进对外科技合作交流,加快推进引进一批先进技术,解决制约产业、社会发展技术瓶颈问题,围绕“四个面向”,聚焦我市十大重点产业和社会发展需要,发挥“科技援疆“优势,促进新技术、新资源、新成果在我市转化应用和产业化发展,为推动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技术支撑

  为持续推进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与重庆市科技局、自治区科技厅签订的《对口援疆重庆市—乌鲁木齐市科技合作框架协议》,促进对外科技合作交流,加快推进引进一批先进技术,解决制约产业、社会发展技术瓶颈问题,聚焦我市十大重点产业和社会发展需要,发挥“科技援疆“优势,促进新技术、新资源、新成果在我市转化应用和产业化发展,为推动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技术支撑,现在发布2022年度渝乌科技合作项目指南。

  渝乌项目坚持必要原则和合同原则。必要原则即项目所涉及的技术难题,需要依靠合作方给予支持。合同原则即双方需签订合作合同,明确双方的责任义务、目标任务、实施计划及项目实施形成的科技成果权益归属等。

  (一)项目申报单位为在乌鲁木齐市注册满2年以上(注册时间在2020年1月1日之前)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高校、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须与区外法人单位联合申报。

  (二)申报单位是企业性质的,需提供2020、2021年度资产负债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等,具有自筹经费,原则上至少具备申请资金1:2进行配套的能力。

  (三)申报单位是医疗卫生机构性质的,引进的技术成果要明确推广应用的具体单位,同时鼓励对基层医疗人才团队的培养和建设,自筹经费原则上至少单位按照1:1进行配套。

  (四)申报单位是高校、科研院所等其他事业单位性质的,为确保成果能够转移转化并开展产业化示范应用,须联合新疆本地相关企业进行申报,联合申报的乌鲁木齐企业须提供2020、2021年度资产负债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等,具有自筹经费,原则上至少具备申请资金1:2进行配套的能力。

  (五)与重庆市高校、科研院所、企业合作开发或引进的科技成果在乌鲁木齐市推广、转化。

  (六)引进的科研成果或专利技术与所申报项目内容密切相关,并无偿提供给项目申报单位使用。

  (七)不受理成果只体现为论文、论著、软科学研究报告的项目以及处于基础研究和实验研究阶段的项目;申报材料中须明确说明项目产业化应用示范的基础条件、内容、地点、规模等,产出应明确量化。

  围绕我市重点发展的装备制造、能源化工、新材料、新能源、生物医药、纺织服装、环保建筑材料、电力设备制造、绿色食品制造、大数据等重点产业重大科技需求,加快核心技术的攻关。

  支持载重汽车、乘用轿车、专用汽车、轻、中型货车、客车等技术、产品创新突破,鼓励引进新能源汽车及其关键配套零部件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支持先进适用农牧机械及其关键配套零部件新技术新产品开发,以及关键配套系统、关键零部件性能和质量提升技术,鼓励发展智能化、高端化、高效化一体化农机技术与装备。重点支持风电装备、光伏发电装备、工程机械、纺织机械、矿山机械、节能环保装备等先进装备制造技术、产品更新换代和智能化提升。

  持续推进石油化工产业减油增化技术支撑,利用现有资源开展向下游的深加工延链,走低碳发展的新技术、新产品。支持“炼油+芳烃+聚烯烃”、“煤制甲醇+聚烯烃”、“煤制合成气+尿素+三聚氰胺”等重点发展的产业链延链、拓链、补链引进新技术、新产品;着力支持清洁高效、综合利用、分级分质、多级联产新技术开发应用;鼓励引进开发高端聚烯烃、高性能纤维、可降解塑料等创新技术和产品。围绕现代煤化工产业链提升,支持高附加值产品和先进技术路线研究开发,支持三聚氰胺生产、聚乙醇酸、醋酸纤维素、大丝束碳纤维、光绿能碳纤维、高性能聚碳酸酯复合材料等高端产品引进先进技术应用等。

  围绕做强提升硅基、铝基、碳基、铜基、膜基、锂基产业链需求,鼓励发展硅基新材料产业链延伸引进技术再消化创新项目,推动绿色低碳循环经济技术应用,支持有机硅产业降低能耗、环保新技术开发应用等;支持高纯铝、电子铝箔等领域核心技术上新工艺优化和新产品开发;支持农用膜、光学膜高端高附加值产品开发;鼓励铜基产业链延伸提升附加值,支持高端产品、环保节能工艺开发;支持开发锂电池阳极、镁锂合金、锂铝合金等锂基新材料,推动产业基础高级化、产业链现代化技术创新应用。

  围绕光伏、风能、抽水蓄能以及储能等新能源产业发展需求,支持开展“源网储荷”系统技术研究、新能源电力消纳新技术开发与应用;支持智能分布式光伏或风电系统的研究与应用,鼓励光伏微网、用户侧风电、光伏或风电制氢、光伏水泵、光伏照明、户用光伏系统、储能技术等新技术、新产品开发;支持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新技术、新产品研发及示范;鼓励大型光伏、风电基地智能控制和智能运维等相关技术开发;支持引入光伏玻璃、电池片、组件、支架、控制逆变器、电池组件的等产业在乌鲁木齐落地,延伸新能源产业链并拓展新技术、新产品在本地转化应用。

  围绕推动生物医药产业规模化发展需求,支持加快关键技术研发,鼓励智能制造在中药民族特色药生产中的开发应用,支持研发中药民族特色药,鼓励发展以新疆特有资源为基础的生物医药和现代民族医药产品及保健产品研制,支持加快推进特色药材深加工新技术、新工艺开发,支持中药饮片、配方颗粒、提取物等精深加工技术等,为打造具有区域竞争力的生物医药与大健康产业基地提供技术支撑。

  围绕促进纺织服装产业突破,支持纺织服装装备制造新工艺、新产品开发,推进智能纺织机械的研发、制造,提升设备的自动化程度;支持提升棉、毛等天然纤维的加工技术和产品开发水平,鼓励提高原料使用效率、改善产品性能的新技术引进应用;鼓励特种无污染染色助剂等关键技术研究开发;支持民族传统服饰及纺织品研究、新疆民族装饰艺术开发研究等。

  围绕变压器、电线电缆、电力控制柜、电网设备、电力设备在线检测、关键电力电器元器件等重点产业产品强链、拓链、补链,鼓励开发高附加值、智能化新技术新产品,支持企业开展智能化建设,提升行业节能、环保技术水平;鼓励引进开发高端智能电力系统及成套装备,支持开发新型电力设备、储能设备;鼓励引进电力电子电器等核心元器件新技术新工艺、先进生产技术;鼓励引入开发风光电储一体化多能源互补配套发电系统关键技术、产品等。

  围绕产业提质增效需求,鼓励提升工业排放废渣利用率技术研发;支持水泥产业品质化提升,鼓励水泥产业绿色环保生产新工艺研发;支持金属压延业高端升级产品和新工艺开发;鼓励绿色建材新产品开发应用;支持发展装配式混凝土建筑和装配式钢结构建筑先进技术;支持节能窑炉、节能粉末、余热余压利用等节能先进技术开发应用;鼓励开展水泥、墙体材料等建筑企业新一代信息技术集成应用,加强智能传感及仪器仪表、网络化控制与分析、在线监测在生产管控中的集成;支持建筑材料生产制造数字化、柔性化以及智能化技术开发应用。

  围绕绿色食品制造产业转型升级,鼓励企业开展食品安全生产检测设备智能化改造技术开发应用,支持新一代信息数字化技术在食品安全和诚信体系建设应用;鼓励开发创制乳制品行业的新产品;支持在食品生物技术、农产品加工、食品安全等领域开展合作研究,推进行业共性及关键技术研发,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

  围绕提升大数据引领和支持经济社会数字化转型发展,推动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开发;推进“互联网+”、软件信息服务、大数据云计算、电子信息产品制造业创新技术开发;持续推进5G、物联网等先进技术引进落地;推进“互联网+先进制造”“互联网+政务服务”,支持推动企业上云和工业互联网技术开发应用,鼓励引进推广智能制造生产新模式;支持多语种软件、信息系统集成领域新技术开发;推进云计算大数据技术在智慧城市、电子政务、电子商务、现代物流、两化融合、医疗健康、现代农业等行业领域或区域的应用示范,加快区块链、云计算、大数据在商务领域应用,为打造面向丝绸之路经济带的电子商务、跨境电商、大宗商品交易、现代物流等产业提供技术支撑。

  以提升全民健康水平为目标,支持重大传染病、常见病、多发病和人畜共患病防诊治关键技术的应用示范;支持公共卫生科学防控与应急管理和精准防控体系的新技术应用、新产品开发应用;支持开展疑难急危重、器官衰老与退行性疾病的防治关键技术应用示范;支持药物临床应用示范;支持精准医学、医工结合和智能医学的融合发展;支持开展“一带一路”医疗中心建设等。

  以改善人民生活为目标,围绕“蓝天、碧水、净土”三大攻坚战,支持提气、降碳、强生态,增水、固土、防风险技术应用,支持重点行业大气高效协同污染防治、清洁生产、碳达峰路径和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关键技术的应用示范;支持开展山水林田湖草沙冰系统保护与修复应用示范;支持区域生态环境修复关键技术应用示范,支持影响空气质量关键技术、生活污水和黑臭水体治理技术应用示范;支持开展防灾减灾、地质环境保护和地质资源利用技术应用示范等。围绕加强教育、养老、托育、消防、文化和旅游、体育、防震减灾等社会服务领域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需求,支持提升行业公共服务能力,开展行业共性技术攻关和先进适用技术成果应用示范。

  (一)申报指南中所有项目的申报均需通过乌鲁木齐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平台()进行网上申报。首次申报的需先进行单位注册,获得单位帐号后,方可建立用户申报帐号。乌鲁木齐科技信息服务中心运营方可提供相关业务咨询。

  (二)各推荐单位在“乌鲁木齐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平台”上进行审核推荐,并将项目在线提交至乌鲁木齐市科学技术局。

  (三)在项目网上提交截止推荐后,项目申报单位须在5个工作日内将签章齐备的项目纸质材料。

  (四)我局将对符合申报条件和要求的项目,组织专家评审;对通过专家评审的,推荐至重庆市科技局或自治区科技厅。

  2.与重庆市有关单位合作的相关附件材料(双方签订的合作协议以及知识产权、经济效益等相关证明)。

  为持续推进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与重庆市科技局、自治区科技厅签订的《对口援疆重庆市—乌鲁木齐市科技合作框架协议》,促进对外科技合作交流,加快推进引进一批先进技术,解决制约产业、社会发展技术瓶颈问题,围绕“四个面向”,聚焦我市十大重点产业和社会发展需要,发挥“科技援疆“优势,促进新技术、新资源、新成果在我市转化应用和产业化发展,为推动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技术支撑,现在征集2022年度渝乌科技合作项目,申报起止日期2022年5月7日起至2022年5月25日结束,具体参看申报指南(附件)。

  为持续推进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与重庆市科技局、自治区科技厅签订的《对口援疆重庆市—乌鲁木齐市科技合作框架协议》,促进对外科技合作交流,加快推进引进一批先进技术,解决制约产业、社会发展技术瓶颈问题,聚焦我市十大重点产业和社会发展需要,发挥“科技援疆“优势,促进新技术、新资源、新成果在我市转化应用和产业化发展,为推动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技术支撑,现在发布2022年度渝乌科技合作项目指南。

  渝乌项目坚持必要原则和合同原则。必要原则即项目所涉及的技术难题,需要依靠合作方给予支持。合同原则即双方需签订合作合同,明确双方的责任义务、目标任务、实施计划及项目实施形成的科技成果权益归属等。

  (一)项目申报单位为在乌鲁木齐市注册满2年以上(注册时间在2020年1月1日之前)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高校、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须与区外法人单位联合申报。

  (二)申报单位是企业性质的,需提供2020、2021年度资产负债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等,具有自筹经费,原则上至少具备申请资金1:2进行配套的能力。

  (三)申报单位是医疗卫生机构性质的,引进的技术成果要明确推广应用的具体单位,同时鼓励对基层医疗人才团队的培养和建设,自筹经费原则上至少单位按照1:1进行配套。

  (四)申报单位是高校、科研院所等其他事业单位性质的,为确保成果能够转移转化并开展产业化示范应用,须联合新疆本地相关企业进行申报,联合申报的乌鲁木齐企业须提供2020、2021年度资产负债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等,具有自筹经费,原则上至少具备申请资金1:2进行配套的能力。

  (五)与重庆市高校、科研院所、企业合作开发或引进的科技成果在乌鲁木齐市推广、转化。

  (六)引进的科研成果或专利技术与所申报项目内容密切相关,并无偿提供给项目申报单位使用。

  (七)不受理成果只体现为论文、论著、软科学研究报告的项目以及处于基础研究和实验研究阶段的项目;申报材料中须明确说明项目产业化应用示范的基础条件、内容、地点、规模等,产出应明确量化。

  围绕我市重点发展的装备制造、能源化工、新材料、新能源、生物医药、纺织服装、环保建筑材料、电力设备制造、绿色食品制造、大数据等重点产业重大科技需求,加快核心技术的攻关。

  支持载重汽车、乘用轿车、专用汽车、轻、中型货车、客车等技术、产品创新突破,鼓励引进新能源汽车及其关键配套零部件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支持先进适用农牧机械及其关键配套零部件新技术新产品开发,以及关键配套系统、关键零部件性能和质量提升技术,鼓励发展智能化、高端化、高效化一体化农机技术与装备。重点支持风电装备、光伏发电装备、工程机械、纺织机械、矿山机械、节能环保装备等先进装备制造技术、产品更新换代和智能化提升。

  持续推进石油化工产业减油增化技术支撑,利用现有资源开展向下游的深加工延链,走低碳发展的新技术、新产品。支持“炼油+芳烃+聚烯烃”、“煤制甲醇+聚烯烃”、“煤制合成气+尿素+三聚氰胺”等重点发展的产业链延链、拓链、补链引进新技术、新产品;着力支持清洁高效、综合利用、分级分质、多级联产新技术开发应用;鼓励引进开发高端聚烯烃、高性能纤维、可降解塑料等创新技术和产品。围绕现代煤化工产业链提升,支持高附加值产品和先进技术路线研究开发,支持三聚氰胺生产、聚乙醇酸、醋酸纤维素、大丝束碳纤维、光绿能碳纤维、高性能聚碳酸酯复合材料等高端产品引进先进技术应用等。

  围绕做强提升硅基、铝基、碳基、铜基、膜基、锂基产业链需求,鼓励发展硅基新材料产业链延伸引进技术再消化创新项目,推动绿色低碳循环经济技术应用,支持有机硅产业降低能耗、环保新技术开发应用等;支持高纯铝、电子铝箔等领域核心技术上新工艺优化和新产品开发;支持农用膜、光学膜高端高附加值产品开发;鼓励铜基产业链延伸提升附加值,支持高端产品、环保节能工艺开发;支持开发锂电池阳极、镁锂合金、锂铝合金等锂基新材料,推动产业基础高级化、产业链现代化技术创新应用。

  围绕光伏、风能、抽水蓄能以及储能等新能源产业发展需求,支持开展“源网储荷”系统技术研究、新能源电力消纳新技术开发与应用;支持智能分布式光伏或风电系统的研究与应用,鼓励光伏微网、用户侧风电、光伏或风电制氢、光伏水泵、光伏照明、户用光伏系统、储能技术等新技术、新产品开发;支持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新技术、新产品研发及示范;鼓励大型光伏、风电基地智能控制和智能运维等相关技术开发;支持引入光伏玻璃、电池片、组件、支架、控制逆变器、电池组件的等产业在乌鲁木齐落地,延伸新能源产业链并拓展新技术、新产品在本地转化应用。

  围绕推动生物医药产业规模化发展需求,支持加快关键技术研发,鼓励智能制造在中药民族特色药生产中的开发应用,支持研发中药民族特色药,鼓励发展以新疆特有资源为基础的生物医药和现代民族医药产品及保健产品研制,支持加快推进特色药材深加工新技术、新工艺开发,支持中药饮片、配方颗粒、提取物等精深加工技术等,为打造具有区域竞争力的生物医药与大健康产业基地提供技术支撑。

  围绕促进纺织服装产业突破,支持纺织服装装备制造新工艺、新产品开发,推进智能纺织机械的研发、制造,提升设备的自动化程度;支持提升棉、毛等天然纤维的加工技术和产品开发水平,鼓励提高原料使用效率、改善产品性能的新技术引进应用;鼓励特种无污染染色助剂等关键技术研究开发;支持民族传统服饰及纺织品研究、新疆民族装饰艺术开发研究等。

  围绕变压器、电线电缆、电力控制柜、电网设备、电力设备在线检测、关键电力电器元器件等重点产业产品强链、拓链、补链,鼓励开发高附加值、智能化新技术新产品,支持企业开展智能化建设,提升行业节能、环保技术水平;鼓励引进开发高端智能电力系统及成套装备,支持开发新型电力设备、储能设备;鼓励引进电力电子电器等核心元器件新技术新工艺、先进生产技术;鼓励引入开发风光电储一体化多能源互补配套发电系统关键技术、产品等。

  围绕产业提质增效需求,鼓励提升工业排放废渣利用率技术研发;支持水泥产业品质化提升,鼓励水泥产业绿色环保生产新工艺研发;支持金属压延业高端升级产品和新工艺开发;鼓励绿色建材新产品开发应用;支持发展装配式混凝土建筑和装配式钢结构建筑先进技术;支持节能窑炉、节能粉末、余热余压利用等节能先进技术开发应用;鼓励开展水泥、墙体材料等建筑企业新一代信息技术集成应用,加强智能传感及仪器仪表、网络化控制与分析、在线监测在生产管控中的集成;支持建筑材料生产制造数字化、柔性化以及智能化技术开发应用。

  围绕绿色食品制造产业转型升级,鼓励企业开展食品安全生产检测设备智能化改造技术开发应用,支持新一代信息数字化技术在食品安全和诚信体系建设应用;鼓励开发创制乳制品行业的新产品;支持在食品生物技术、农产品加工、食品安全等领域开展合作研究,推进行业共性及关键技术研发,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

  围绕提升大数据引领和支持经济社会数字化转型发展,推动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开发;推进“互联网+”、软件信息服务、大数据云计算、电子信息产品制造业创新技术开发;持续推进5G、物联网等先进技术引进落地;推进“互联网+先进制造”“互联网+政务服务”,支持推动企业上云和工业互联网技术开发应用,鼓励引进推广智能制造生产新模式;支持多语种软件、信息系统集成领域新技术开发;推进云计算大数据技术在智慧城市、电子政务、电子商务、现代物流、两化融合、医疗健康、现代农业等行业领域或区域的应用示范,加快区块链、云计算、大数据在商务领域应用,为打造面向丝绸之路经济带的电子商务、跨境电商、大宗商品交易、现代物流等产业提供技术支撑。

  以提升全民健康水平为目标,支持重大传染病、常见病、多发病和人畜共患病防诊治关键技术的应用示范;支持公共卫生科学防控与应急管理和精准防控体系的新技术应用、新产品开发应用;支持开展疑难急危重、器官衰老与退行性疾病的防治关键技术应用示范;支持药物临床应用示范;支持精准医学、医工结合和智能医学的融合发展;支持开展“一带一路”医疗中心建设等。

  以改善人民生活为目标,围绕“蓝天、碧水、净土”三大攻坚战,支持提气、降碳、强生态,增水、固土、防风险技术应用,支持重点行业大气高效协同污染防治、清洁生产、碳达峰路径和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关键技术的应用示范;支持开展山水林田湖草沙冰系统保护与修复应用示范;支持区域生态环境修复关键技术应用示范,支持影响空气质量关键技术、生活污水和黑臭水体治理技术应用示范;支持开展防灾减灾、地质环境保护和地质资源利用技术应用示范等。围绕加强教育、养老、托育、消防、文化和旅游、体育、防震减灾等社会服务领域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需求,支持提升行业公共服务能力,开展行业共性技术攻关和先进适用技术成果应用示范。

  (一)申报指南中所有项目的申报均需通过乌鲁木齐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平台()进行网上申报。首次申报的需先进行单位注册,获得单位帐号后,方可建立用户申报帐号。乌鲁木齐科技信息服务中心运营方可提供相关业务咨询。

  (二)各推荐单位在“乌鲁木齐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平台”上进行审核推荐,并将项目在线提交至乌鲁木齐市科学技术局。

  (三)在项目网上提交截止推荐后,项目申报单位须在5个工作日内将签章齐备的项目纸质材料。

  (四)我局将对符合申报条件和要求的项目,组织专家评审;对通过专家评审的,推荐至重庆市科技局或自治区科技厅。

  2.与重庆市有关单位合作的相关附件材料(双方签订的合作协议以及知识产权、经济效益等相关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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